夏時報:博客冠名風險猶存 -網上宣傳


  作者:朱光強

  7月中旬,徐靜蕾的新浪博客點擊量突破1億大關,博客商業價值突顯。現在,寫博客也可賺錢了,有人按月支付你的稿費,你信嗎?這就是最近興起的一種博客營銷形式——文章冠名。

  早先,深圳亞洲商港企業以每年6萬元的價格,獨家買斷DONEWS創始人劉韌博客冠名權。根據雙方協議,劉韌在未來一年內發表的所有文章,在文章開頭與結尾處,均要出現“本文由亞洲商港獨家冠名贊助”字樣,且“亞洲商港”必須是超鏈接,也就是說,讀者可以直接點擊進入該公司網站。

  亞洲商港方面表示,如果在個人博客上投放廣告,必須經過網站方面允許,因此,廣告費絕大部分都要給網站,那么,博客作者的獲利就減少了很多。冠名文章,直接付費給作者,讓作者獲得最大的利潤,以調動作者的積極性,為品牌傳播形成良性循環。名博的讀者非常多,影響力很大。最重要的是,劉韌的讀者中,很多都是企業的目標客戶,這樣,企業就很容易通過冠名來獲得生意。相比其他推廣方式,冠名文章的性價比相當高,是非常劃算的一項推廣手段。

  “如果說博客是一個時代的創新,那么博客文章冠名則延續了這種創新。”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表示,今后,豐厚的報酬將促使寫博客成為一種職業。隨著這種模式的普及,各企業很容易利用博客互相拉幫結派,那樣必會衍生出諸多問題,例如錢權交易的隱憂就會出現,博客文章的公信力一旦下降,將會造成博客與商家雙輸的局面。為了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作為博客的托管方,也是第三方,網站方面有必要強行介入,而冠名企業也應主動與網站進行溝通協作,只有形成這樣的監督機制,此類活動才會更規范一些。

  業界專家認為,這種模式的逐漸擴大,將促使越來越多的“后來者”進行跟風效仿,商家也將面臨著各種風險的考驗。當冠名文章的博客眾多而無法監管到位、出現違法或侵權文章時,商家可能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這種情況,顯然第一責任人為作者,其次為托管網站,而商家將成為第三被告。這將直接導致企業被政府問責、媒體批判,從而直接影響品牌形象及銷售利潤。

  其次是網站干預風險。當某網站的博客接受文章冠名達到一定數量時,網站方面很可能會以商業價值流失、侵害自己利益為由進行干涉,對文章冠名博客給予種種限制,甚至打擊,因為博客的產權屬于網站,畢竟博客是平臺,平臺在人家手里,商家的廣告隨時可能因各種理由被撤下。

  最后則是政府管制風險。博客就是媒介,普通百姓都可以在媒介上發言,這對政府來說是相當敏感的。當某個商家“買斷”的博客數量巨大時,就很有可能成為政府監管的對象。一旦出現違規現象,或在某個事件中,政府感受到來自博客輿論的空前壓力時,商家就有涉嫌操縱輿論的嫌疑。商家支付稿酬,博主寫作積極,輿論就有泛濫的可能,監管當然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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