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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時代:也談博客和播客網站盈利 -網上宣傳


  看到改版的新浪博客注重在名人和草根之間的平衡,覺得新浪在2.0上的發展思路更清晰了。以我個人的看法,名人博客本質還是1.0的:這些博主本身就是社會關注的中心,是各種媒體報道的主角,是屬于1.0世界的。博客的功能在于提高了他們被大眾關注的效率,是在強化既有的1.0中心。最大的改變其實是中心從強勢媒體轉向了名人本身:它弱化了網絡媒體作為名人思想言行發行渠道的力量,而讓名人自己來說。

  上上周參加互聯網天使投資大會時又見到了方興東博士作為Web2.0論壇的嘉賓發言,但最印象深刻的發言卻是來自另一個嘉賓:他說讓我們這些人坐在臺上拿著話筒對下面講是1.0的,待會兒大家彼此互相自由溝通才是真正2.0的!這形成了一個有趣的反差:方博士無疑是成功的業界思想家,也早就是屬于1.0世界的,是布道者;因為一次失去了在1.0媒體上發表文章的機會才開創了博客網,但他推廣Web2.0的方式還是有點1.0化的,從他去年博客門戶的思路上也看得出來。這倒沒有什么不對:這些大名人、明星等中心化博客的發展是不可阻擋的,BSP還是要作為出版機構來賺錢,但是要明白的是這塊的價值越來越多在名人而不在你。你要吸引這些大佬在你網站上開博,就必須拿出更優惠的利益分享方式來。

  還有Web1.5的,就是雖然采用了草根創作的模式,但目標卻不是去中心化,而是草根想面向大眾把自己中心化,這包括部分開網站的還有發布內容的。沐爾的視頻潛藏著她想擠身那些世界名人之列的內心愿望--雖然能否成真要由廣大聽眾對她歌唱的接受度來決定,起碼博客使她有了表現自己的機會。這種博客和播客服務改變的是中心化的中心產生機制-由少數強勢中介把持而變為更開放,過程更簡單、透明和直接面對市場,減少了人為干預,讓真正出眾的人才成為明星。所以象個新人發掘機構,盈利模式也要往上靠。事實上在美國,YouTube 上的大多數內容也與尚未成名的歌手、喜劇演員、電影攝制者有關。

  認為Web2.0是由用戶創造內容,所以開網站的可以省掉大筆內容制作費用卻獨享高收益的觀念是一廂情愿的。正因為內容不是網站的,無論網站采用何種贏利方法(收費或廣告),都存在與原創者分成的問題。本人感覺以上博客網站的收入不能往廣告的方向走,畢竟思想和商品相關性比較小(相關性對廣告的影響參閱本人博文《網絡廣告2.0》),可能還是要往出版發行收費的思路上走:

  名人、專家等的博客,已被證明是對廣大看客是有閱讀價值,所以應該免費讓他們開博,而對看客收費。網站可簡單作為一個C2C的內容平臺,讓每一個博客按次或按月收費然后提傭金。但以筆者做IPTV時對內容收費的研究,把大多數博客內容打包統一或按頻道對看客收月費更好,因為大部分人不會專注于一個或幾個博主,然后根據每個博客具體被訪問情況與博主分成;某些特別突出的內容,如XX的寫真照,再單獨按次收費。

  草根等未經證明價值的博客,可能要請他們自掏腰包開博。網站還可以搞競價排名,讓那些想借網站流量出名的博主有機會花錢在公眾前露臉。等有看客愿意為這些內容付費了,再進行分成。

  至于分成原則,我在下篇《百貨公司論》中有討論。

  真正2.0的博客,其實是完全以小眾為目標的博客,可能逐漸變成網絡社區類服務的一種,盈利模式也應和社區類網站的整體盈利掛鉤。

  個人認為,Web1.0和2.0,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中間存在多種不同層次的模式可以并存,未來的趨勢是融合而非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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